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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
录入时间:2024/1/10 15:23:57     浏览:512

近日,雁江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被告人向某某在“同城聊欢”软件注册女性账户,通过虚构女性身份和被害人黄某某谈恋爱,编造还贷、医药、路费等理由骗取黄某某8万余元,将骗得财物主要用于打赏主播。向某某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向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网络交友需谨慎。近年来,以“交友”“恋爱”名义实施诈骗的套路层出不穷,但大多是可识别的。通过网络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以买礼物、为自己或家人治病、偿还债务等各种理由要求转账、借款、发红包的都可能是骗子。(供稿:吴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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