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关于四川桂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录入时间:2024/1/26 15:52:57     浏览:561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20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桂利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四川中沛(资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12月22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根据桂利公司出资人的申请,作出(2023)川2002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桂利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鉴于桂利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桂利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推进桂利公司重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桂利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桂利公司概况

桂利公司于2008年04月11日在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现登记股东为李利、肖桂英,住所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兴旺路88号(浙粤节能产业园内)。桂利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节能高延性带肋钢筋材料的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高强钢筋),系新型节能绿色钢筋,具有绿色低碳、质量稳定、节约贵金属资源等优点。据查,桂利公司生产经营时配有两条完备的生产线,并且具备完备的原材料采购及成品销售渠道,系四川省内唯一可以生产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高强钢筋)的厂家,市场占有率高。

(一)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四川桂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2000673517565G

法定代表人

李利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04-11

登记机关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期限

2008-04-11 至

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兴旺路88号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建筑节能高延性带肋钢筋材料;制造、销售、维修:太阳能热水器;销售:钢材;废旧物资、废工业油(不含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太阳能产品的研究、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桂利公司名下主要有9项不动产权利,工业房地产总建筑面积10233.60m²(其中有证房面积9721.48m²,无证房面积512.12m²),占用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22749m²,2022年12月司法评估价格1,730万元,现有增值趋势。

目前上述不动产均已出租,资金收益率高,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了解。

厂区内有道路、绿化、大门、围墙以及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四)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资人招募。

三、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招募为非排他性招募,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争;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或索要相关资料;

(四)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公告内容及相关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等。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2月29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 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凯龙财富大厦20楼,电子邮箱:36077906@qq.com,联系人:方溪卓18582876918。

3. 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见附件);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系公司、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等)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④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以及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比选及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其它内部决议复印件;

(3)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4)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付款凭证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履约保证金1万元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户  名:四川桂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账  号:22735001040029076

(5)承诺函(见附件)。

(二)尽职调查与提交投资方案阶段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桂利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2024年3月7日17:0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整方式和对价;

2. 偿债方案和计划;

3. 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后与管理人联系,索要《重整投资方案》的参考资料。

(三)比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比选工作,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替补重整投资人。

1. 比选时间:2024年3月8日10:30

2. 比选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凯龙财富大厦20楼

3. 比选方式:由完成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参与现场公开竞价,竞拍底价为1,900万元,每次竞价的加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以高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人。

(四)确定重整投资人之后的流程

确定中选投资人后,管理人将本次招募情况报告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并与中选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协议签署后开展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工作,由管理人与投资人协商完成,草案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转换

1.对于现场公开比选前自愿放弃投资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放弃投资说明书或者发送《不符合报名条件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无费用(如产生转账手续费由收款方承担)返还,但如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将在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无费用(如产生转账手续费由收款方承担)返还,但如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选的意向投资人,非因自身原因未被确定为桂利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无费用(如产生转账手续费由收款方承担)返还,但如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在管理人发给《中选通知书》后又反悔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在后续破产重整程序中被确定为桂利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履约保证金自动转换为投资款的组成部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桂利公司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桂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24日    

附件:附件:桂利-意向投资人报名表(1).docx

附件:附件:桂利-承诺函.pdf


  版权所有: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台阳路孙家坝
电话:028-12368 传真:028-26632778 蜀ICP备14014737号-1 已访问 25758803 人次 [ 管理员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