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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千里眼” “临控”显威力
录入时间:2024/2/6 10:49:24     浏览:1174

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在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局的积极协助下,将妄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陈某某拘留。

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被告陈某某被雁江区法院判决向原告李某返还奔驰牌小型轿车一辆,并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故原告李某向雁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雁江区法院于2024年1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雁江区法院未找到被执行人陈某某的下落,并且执行法官多次、多方联系无果后,遂依法对其进行网络财产查控和限制高消费,但依然无任何结果。面对与申请人和法院玩起“躲猫猫”的被执行人陈某某,执行法官决定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布控,遂于2月4日上午向雁江区公安局发出了协助执行函,对被执行人陈某某采取临控措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法院与公安机关的默契配合、通力协作,仅仅半日,便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某的踪迹。2月4日中午12点50分,雁江区法院接到了雁江区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称已将被执行人陈某某控制,并已将其带至雁江区法院。

执行法官释法明礼,督促被执行人陈某某履行义务,但其无动于衷。当日16时30分,被执行人陈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将被执行人陈某某送至拘留所拘留。(供稿: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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