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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指定临时管理人的结果公示
录入时间:2024/2/23 11:19:11     浏览:1145

2024年2月21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参与竞争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的10家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并确定排名,根据竞选规则,最终确定以下机构担任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四川徐和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和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联合报名)

备选临时管理人: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和四川盛豪(资阳)律师事务所(联合报名)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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